2022.10.03

111學年年產學合作_航機修護類實習甄試

2022年產學合作_航機修護類實習甄試(111學年度),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至2022/10/14(五)
一、申請對象:理工相關科系,111學年度四年級學生。(須符合在校生資格)。
二、報到時間:2023年2月20日為第一梯次報到,實習週數為18週。第二梯次報到得視甄試情況另行安排。
三、實習內容:產學實習課程規劃為通識課程、法規與程序、專業基礎訓練、Hand Skill Training,課程時間為每日8小時,每週5日(需要可以去5天者),華航得視情形適時調整實習時數。
四、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110學年(下學期)學科成績需達【全系】百分位比50以上或108學年至110學年各學期之學科成績平均70分(含)以上。
3.2020年10月25日後24個月內有效之多益450分以上(不接受團體考試成績)或領思職場英語測驗134以上(不接受遠端測驗)、雅思一般訓練3.5以上或托福 ITP 424以上之成績者。
4.歷年操行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無記過紀錄。
5.未領取其他公司或組織機構同類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者。
6.【畢業後暫不進修深造】、【且】畢業或役畢後志願前來本公司服務者。
7.完成接種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尤佳。應提供接種疫苗證明,且未來能配合政府防疫政策進行快篩或PCR。
五、申請文件:
一、產學合作申請書1份(請點選下載),請字體公整。
二、個資蒐集資料使用同意書1份(請點選下載
三、符合申請資格的英檢證明影本1份
四、歷年成績單含班排及系排正本1份(至聯合服務中心申請)
五、獎懲證明正本1份。(至聯合服務中心申請)
六、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影本1份。
請於截止日前將上述文件送系辦慧芳姐。
補充說明:
1. 產學實習生於校外實習課程開始後核發培育獎助金新台幣伍萬元。另校外實習課程期間按月核給零用金,每到課日新台幣參佰元,未出勤、例假、休假或請假者不予支給。交通、膳宿暨其他生活費用由產學實習生自理,惟本公司交通車有空位時得免費搭乘。
2. 產學實習生完成校外實習且大學畢業後暫不得繼續進修、深造,且大學畢業或役畢後有義務至本公司修護工廠報到並保證自試用日起,於本公司至少服務三年。除因健康因素並經本公司審核同意者外,不論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退學、休學、轉學、在外兼職、中途放棄、延遲畢業、領受其他有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而致大學畢業後或役畢後需至其他機構完成訓練者,及其他不依約接受甲方訓練者)、或另行就業、進修、轉服義務役以外之其他兵役,均視為違約,須賠償培育獎助金+零用金+教師訓練費+教材費及違約金。
3. 產學實習生於校外實習課程時之相關保險由產學實習生或產學實習生校方辦理。

六、其他未盡事宜,請參閱華航的產學合作實習合作辦法(請點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