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9

◎ 機械系全人標竿獎學金

  1. 宗旨:中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以下簡稱本系)58級畢業系友廖文忠先生,為建立本系學生同儕學習標竿,特設置此標竿獎項,以引導學生致力於全面發展,並造就優質機械工程人才,發揮專業、服務社會。
  2. 本系大學部四年級學生,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 歷年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全系前百分之二十,且通識學科成績八十分以上,並有下列一款以上條件:
      • 參加全校性校內或校外競賽獲獎(個人項目)。
      • 擔任班級代表或社團社長/會長累計達一年。
      • 擔任班級或社團重要幹部累計達一年,並對班級或社團經營與績效提升有具體作為。
      • 擔任志工或社工一年以上有具體參與貢獻。
      • 有重大善行、義勇事蹟或特殊貢獻。
      • 其他在學業表現以外,可成為同儕楷模之傑出具體事蹟。
    • 參與4000公尺大隊接力競賽、母親節合唱比賽或其他表現團隊合作精神之活動。
    • 在學期間,不得有任何記過處分且歷年體育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
    • 具有正面積極的想法、具有獨立思考能力或傾向(本項學生須於審查委員會中呈現)。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獎學金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定之。
  3. 為獎勵獲獎者升學本系碩士班,如曾獲此獎者當年度直升本系碩士班,且完成報到與註冊,則另於校友返校日頒發同金額之獎助學金。如當年度無曾獲此獎者直升本系碩士班,則自其他本系碩士班申請者中進行推選,然申請對象仍須為本系大學部畢業後升學本系碩士班,且完成報到與註冊之學生,申請條件可擴及該生於大學部期間之表現,然仍須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至第四項。
  4. 名額:每學年以學士班、碩士班各一名為原則,但得視當年預算金額調整。
  5. 金額: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並於校友返校日頒發。
  6. 申請時間:每年於公告時間內,向本系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7. 繳交文件: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含排名)、符合第二條各項條件的事證、具體陳述及反思。
  8. 資格審查:由本校機械系教師及捐助人代表所組成之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定之,學生須於會中簡報相關有助審查之資料。教師代表由系主任召集邀請副教授以上教師2人組成。
  9. 本獎助學金申請、審核、發放等事宜由本校機械系辦理。
  10.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